保 元
前段时间那场突然而至的暴雨,打乱了原本平静的生活节奏,市里许多小区都因此遭了殃,我居住的腾龙雅苑小区也不例外,地面多处积水,地下室大多被灌,就连住在二层的我家也难逃此劫,居然也被无情的雨水光顾。但更令人心寒与气愤的是,当我们向小区物业公司求助时,他们的“奇葩”行为让人费解。
大雨过后,看着被雨水糟蹋后的家,心里很不是滋味,于是,想请物业人员来家里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?用什么方法可以堵住漏洞,以免再次发生雨水进屋的不幸。然而,物业人员的态度着实让人气愤,话说得一个比一个难听。
先是一位中年女子说雨水进屋那是天灾,她们管不了,要找只能找老天爷去!另一个后生说,让我们自己找原因,最好拍下照片、留下证据,该到哪儿维权到哪儿维权,物业人员不是不去,是去了也没用,并称自己都不知道能在物业公司干几天,负不起那责任。他还告诉我说,如果是工程质量的问题,物业公司更没办法管,房子早已交工,人家工程上的人还不知道多会儿才能来。总之一句话,物业既不去现场查看,更别说有人出面管。
这可咋办?还得找物业公司经理。没承想,结果一样令人失望。光等这位“人物”,就让我这个退休老人费尽了周折,先是白等了一天,他连个面儿都没露一下。第二天,人是等上了,可人家一会儿办这事,一会儿忙那事,一副日理万机的模样。没办法,我只好采取“盯人战术”,他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,就差给他下跪了!这位经理瞅着甩不掉我,这才勉强去家里转了一圈,但最终也没给出个说法。
费了老大的劲儿,事情依旧没有解决,我该找哪儿维权?现在,我只盼大雨别再来,否则,不知道又该遭受啥样的折磨……
编后
遇上这样的“奇葩”物业也是没谁了!物业公司与业主,在实际生活中似乎就是一对“冤家”,遇到纠纷,永远都是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。可是,从工作性质来说,两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,前者提供必要服务,后者支付相应费用。说得再形象些,彼此关系如同“管家”与“东家”,虽然从合约性质而言,双方处于“对等关系”,但物业公司应该尽心尽力为业主们服好务。熟悉所在小区的情况、掌握与业主沟通的技巧、用心解决业主实际困难等,是物业管理人员应该遵循的、最起码的职业操守。换位思考,用心服务,作为物业人员的您做到了吗?